CCC Model Code(潔凈成衣運動生產守則)
1989年荷蘭消費者團體抗議C&A集團供貨商利用童工、剝削勞工之行徑,揭發(fā)全球成衣、鞋類與運動服裝產業(yè)界違反基本勞動權益之黑暗面。
1990年「潔凈服裝運動」(Clean Clothes Campaign, CCC)組織于荷蘭成立。該運動之宗旨在于改善成衣、鞋類與運動服裝業(yè)生產界之工作條件。CCC組織任務包括:發(fā)起公眾行動、提供消費者訊息、與企業(yè)談判協商、支持女性勞工團體等。
并于1998年建制一部適用成衣、鞋類與運動服裝業(yè)之「勞動行為規(guī)范」(CCC Model Code)。
目前擁有「潔凈服裝運動」組織之歐洲國家計奧地利、比利時、法國、德國、荷蘭、西班牙、瑞典、瑞士與英國等9國。組織網絡涵蓋各相關工會、非官方機構、宗教、婦運及消費者保護等團體。
德國「潔凈服裝運動」組織成立于1996年,透過公眾輿論壓力以及與企業(yè)之積極溝通協調后,已逐漸產生成效。Adidas、Puma、Karstadt Quelle、Steilmann、C&A等知名企業(yè)均已認同此項運動,除成立相關工作小組外,并開始采用「潔凈服裝運動」之勞動行為規(guī)范(CCC Model Code)。
自由擇業(yè)
不應使用強迫勞工,包括契約勞工或監(jiān)獄勞工(見國際勞工組織第29及105號公約)。雇主不得要求任何員工繳納押金或扣押他們的身份證明文件。
非歧視
不得基于種族、膚色、性別、宗教信仰、政治歸屬、國籍、社會階層或其他特點而歧視員工,應對所有員工一視同仁(見國際勞工組織第100和111號公約)。
禁止使用童工
不得使用童工。所有工人的年齡必須在15周歲以上或大于當地完成義務教育的年齡(見國際勞工組織第138號公約)。如果發(fā)現使用童工,應提供足夠的過渡期經濟資助和適當的教育機會。
尊重自由結社和集體談判的權利
尊重工人自由建立和加入工會的權利(見國際勞工組織第87及98號公約)。工人代表不應受到歧視,而且確保他們能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進入所有的工作場所以履行其代表工人的職責(見國際勞工組織第135號公約和第143號建議)。雇主在對待工會及其相關活動時,應保持積極和開放的態(tài)度。
支付最低生活保障工資
每個禮拜的工資和福利應至少達到法定或行業(yè)的最低標準,并總能滿足工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及工人有部分可支配的收入。
不可因懲戒的目的克扣工資。法律規(guī)定以外的任何扣款在沒有工人書面同意之前不可實施。員工雇傭時,應提供書面和易于理解的有關薪酬方面的文件。在每次發(fā)工資時,必須提供工人該期間詳細的工資明細。
不超時加班
工作時間應符合相關法律和行業(yè)標準的要求。無論如何,員工不得經常每周工作超過48小時而且每七天提供至少一天休息。加班必須是自愿的,而且每周不得超過12小時,也不得經常性要求加班。加班應支付一定的加班費。
體面的工作環(huán)境
公司出于對普遍行業(yè)危險和任何具體危險的了解,應提供安全衛(wèi)生的工作環(huán)境并促進職業(yè)健康安全最佳運作的普及。禁止任何形式的體罰、體罰威脅、不正常處罰或懲戒、性或其他形式的騷擾、恐嚇等行為。
建立雇傭關系
應遵守勞動及社會保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確保員工的法定權利,不采取純勞務性質的和約安排或虛假的學徒工制度以規(guī)避涉及勞動和社會保障條例的適用法律所規(guī)定的對員工應盡的義務。青少年工人應得到適當接受教育和培訓的機會。